乌海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8日 作者: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2年2月25日 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坚持一个遵循、贯彻一条主线、推进两大任务、实现三高目标”的发展思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监督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依法有效开展工作。今年,常委会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2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5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1项,专题询问1项,跟踪监督9项,专题调研5项。

  一、听取和审议 “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城建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城建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书面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重点了解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城建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选任联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由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重点了解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重点了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财政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前四项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第五项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市贯彻执行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检查《乌海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市执行地下水保护条例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城建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专题询问

  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此项专题询问工作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环资城建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专项监督

  适时动态确定专项监督事项,组织开展好专项监督。制定专项监督工作办法,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动态确定专项监督事项,使专项监督成为推动工作落实、解决突出问题的刚性监督手段。

  六、跟踪监督

  (一)对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对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具体工作由相关委员会组织实施。

  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书面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听取,由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其他

  (一)调研焦化产业整合重组工作情况。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主任会会议上听取了解相关情况,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调研“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工作情况。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主任会会议上听取了解相关情况,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调研医疗卫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主任会会议上听取了解相关情况,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调研药品监管工作情况。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主任会会议上听取了解相关情况,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调研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主任会会议上听取了解相关情况,由社会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对未列入监督计划且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工作适时监督。

  (七)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以及专项调研工作。有关工作由相关委员会负责。

  (八)落实上级要求和市委交办的监督工作任务。有关工作由相关委员会负责。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分享到: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