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1日 作者: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责任重大。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坚持一个遵循、贯彻一条主线、推进两大任务、实现三高目标”的发展思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职责定位,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监督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有效实施法律法规,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乌海新征程中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1.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都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情况报告制度,在常委会召开前向市委报告会议议程安排,会议结束后报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讨论、人事任免等情况,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高效开展。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始终把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作为头等大事,建立系统性研究部署、专班式推进落实、台账式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中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决做到贯彻有力。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并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从政治建设、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协助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聚焦高质量发展之需、高品质生活之盼、高效能治理之要,坚持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把准立法方向、选准立法项目,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助力解决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福祉的紧要问题。全年拟继续推进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制定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五年(2022—2026)立法规划。

  3.紧扣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强立法。制定《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乌海市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快推进节约用水条例制定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4.紧扣推动实现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加强立法。加快惠民立法步伐,出台《乌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5.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强化人大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的全过程主导,完善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小切口”等立法形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立一件成一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工作,重视发挥立法专家顾问职能,发挥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拓宽公民参与立法途径,完善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不断扩大立法共识。

  6.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研究、处理、反馈等工作,书面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积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坚持一个遵循、贯彻一条主线、推进两大任务、实现三高目标”的发展思路开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全年计划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2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5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1项,组织专题询问1项,开展跟踪监督9项,专题调研5项,对未列入监督计划且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工作适时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7.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听取我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的报告,适时调研焦化企业整合重组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听取审议全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推动文化和旅游在产品业态、公共服务、市场管理、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实现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融合。跟踪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询问问题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8.着力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听取审议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巩固深化“七治”各项任务,加快矿产资源和矿业权整合,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执法检查《乌海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落实情况,推动条例有效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9.着力促进高品质生活。聚焦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聚焦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相关情况的报告,推动全市教育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加强对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便民服务等领域工作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全市社会救助、全市医疗卫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和全市药品监管等工作情况,推动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10.着力提高财政和国资管理绩效。听取审议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支持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听取审议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听取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强化国有资产管控,促进国有资产规范运作。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运用,健全预算执行、决算等环节的风险提示及综合分析处置功能,拓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

  11.着力提升高效能治理水平。立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需要,专题调研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情况,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和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完善人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交办信访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

  12.适时开展专项监督。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期盼,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制定专项监督工作办法,明确监督程序、流程、要求,使专项监督成为推动工作落实、解决突出问题的刚性监督手段,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履职载体,优化履职服务,使代表工作更接地气、更具活力、更贴民意。

  13.加强对代表的政治引领和履职培训。强化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开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活动,组织代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引领人大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聚焦换届后新任代表多的特点,强化代表履职培训,夯实履职基础。

  14.加强代表履职载体和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化市级“人大代表之家”,努力打造集学习培训、联系桥梁、履职平台、服务窗口于一体的多功能阵地,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搭建平台、创新渠道。将基层人大代表之家融入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确保2022年底前基层人大代表之家、代表社区联络站实现规范化建设、制度化运行。充分发挥代表之家联系选民、汇集民意作用,组织代表进“家”接待选民、听取意见、服务群众,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制度,形成登记交办、限时反馈、跟踪督办、代表评价工作机制,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打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5.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在全市各区、镇(街道)全面推行票决制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征集、初定、票决、实施等各环节工作制度,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兴办民生实事工作中的作用。

  16.推进“双联系”制度不断深化巩固。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提升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组织代表开展调研、代表小组活动等,更好地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和期盼。

  17.组织开展代表集中视察。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和社会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视察,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全市重点任务和民生实事项目有效落实。

  18.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建立代表履职目录,完善履职档案,加强履职评价,切实做到代表履职内容有清单、履职情况有记录、履职效果有评价。

  19.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为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做好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各工作委员会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建立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提高办理实效,实现代表建议实际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双提升”。

  20.加强选举和任免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和市委要求,依法做好乌海出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免程序。

  五、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完成新时代赋予人大的使命任务,要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性认识和把握,积极推进工作实践创新,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2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精髓要义,深刻领悟科学内涵,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知行合一中推动工作落实,在担当作为中践行初心使命。

  22.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质效。优化常委会重点工作督办落实机制,制定重点工作任务督办办法,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党组牵头抓总、机关统筹调度、委员会合力落实”的工作运行模式,工作安排聚焦中心、统筹调度凝聚合力、贯彻落实聚力成效,构建职责清晰、分工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党建工作新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坚持系统化谋划、制度化规范、标准化建设、项目化推进,全力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要以统筹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为抓手,提质落细市委关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深化目标清晰、责任明确、过程监控、结果评价的工作落实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使常委会各项工作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推进人大各项工作“走在前、做表率”。深化拓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分级抽查述职,有效推动“一岗双责”责任压力向纵深传导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主动接受市纪委同级监督,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在人大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4.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持续整治“四风”、改进文风会风。加强人大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

  25.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数字人大”“智慧人大”建设,打造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加强机关信息化办公系统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人大各项工作提供高效服务保障。

  26.密切工作联动。密切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全市各区、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总结交流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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