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作者: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4年2月20日  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要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围绕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确定的“贯彻一条主线、坚持一个遵循、走好一条新路、推进两大任务、实现三高目标”发展思路,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今年,常委会拟安排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16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5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1项,专题询问2项,跟踪监督5项,专题调研6项。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重点了解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由预算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书面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重点了解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由预算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推进医药卫生体质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由科教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城建农牧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书面听取市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由监司民侨外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科教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煤炭洗选加工行业垂直一体化整合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煤炭洗选加工行业垂直一体化整合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城建农牧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就业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司民侨外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林业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林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城建农牧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中级人民法院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司民侨外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由预算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旅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文旅产业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科教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司民侨外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代表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财政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前四项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第五项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检查《乌海市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市贯彻执行《乌海市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条例》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城建农牧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市贯彻执行《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城建农牧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专题询问

  (一)专题询问教育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落实情况。此项专题询问工作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科教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专题询问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此项专题询问工作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代表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专项监督

  适时动态确定专项监督事项,组织开展好专项监督。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动态确定专项监督事项,使专项监督成为推动工作落实、解决突出问题的刚性监督手段。

  六、跟踪监督

  (一)对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科教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跟踪监督市政府落实《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情况,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环资城建农牧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跟踪监督市政府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社会建设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监司民侨外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跟踪监督“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情况,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预算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对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具体工作由相关委员会组织实施。

  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书面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听取,由法制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 其他

  (一)调研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主任会会议上听取了解相关情况,由预算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调研全市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情况。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主任会会议上听取了解相关情况,由预算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调研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工作情况。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主任会会议上听取了解相关情况,由环资城建农牧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调研全市对外贸易情况。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会议上听取了解相关情况,由预算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调研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会议上听取了解相关情况,由科教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调研全市工业、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主任会会议上听取了解相关情况,由社会建设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对未列入监督计划且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工作适时监督。

  (八)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以及专项调研工作。有关工作由相关委员会负责。

  (九)落实上级要求和市委交办的监督工作任务。有关工作由相关委员会负责。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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