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常办发〔2023〕 号
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海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
《乌海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乌海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2月17日 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围绕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工作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目标,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新的起点上奋发有为开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1.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手段、提升工作质效的本领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举措。
2.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聚焦市委部署谋划和开展好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市委要求,努力做到全市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自觉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努力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3.紧扣中心大局谋划推进工作。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对标对表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自觉把人大常委会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来谋划,聚焦全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总体部署,聚焦市委交办的法治乌海建设、城市转型发展等具体任务,明确工作思路、找准方法路径,落实系统性研究部署、专班式推进落实、台账式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打好人大工作组合拳,努力把新时代人大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富新意、更有成效。
二、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从实际出发,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营造构建的法治基础环境。按照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2023年拟推进制定地方性法规4部。
4.全面落实年度重点立法任务。制定《乌海市促进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条例》,以法治方式助力我市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竞争力的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基地。出台《乌海市节约用水条例》,全面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和生态量水而行,全方位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出台《乌海市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推动工业用地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加快推进《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步伐,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5.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立法法修订情况适时修订立法工作制度,强化人大在立法选题、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作用,注重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视发挥立法专家顾问职能,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探索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向重点行业和企业延伸,使立法工作更好体现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愿望、维护群众权益。
6.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适时修订《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研究、处理、反馈等工作,书面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导三区人大常委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努力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3年,计划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2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5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1项,专题询问1项,开展跟踪监督4项,专题调研8项,对未列入监督计划且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工作适时监督。
7.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听取“五个大起底”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全面盘活闲置资源,充分释放高质量发展绿色动能。听取审议全市水资源管理情况报告,督促政府积极向上争取用水指标,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完善水资源配置,着力破解水资源要素制约。专题调研全市焦化产业重组升级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助力我市加快区域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推动产业价值提升、融合创新、集群发展。专题调研全市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8.促进财经工作和国资管理提质增效。深入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强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审查,听取审议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3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适时作出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听取审议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强化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运用,逐步健全预算执行、决算等环节的风险提示及综合分析处置功能,拓展全过程监督,发挥好联网监督系统应有作用。
9.着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和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听取审议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各有关方面下大力气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打好打赢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建立地方性法规“全周期”管理机制,执法检查《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围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对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跟踪监督,形成立法决策、制度设计、法律实施与效果反馈的闭环,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专题调研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情况,推动完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木养护管理,持续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
10.保障人民福祉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助力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推动精准解决基础配套、服务功能、经济循环等方面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促进利民便民惠民政策措施直达社区居民。听取审议教育经费统筹管理使用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教育经费进一步向教学一线和薄弱环节倾斜,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短板。听取审议全市食品药品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建设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平价药店,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听取审议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助力构建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多元供给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养老需求。专题调研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专题调研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文旅产业发展情况,使文物保护及文旅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促进新时代文化事业发展。
11.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立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需要,强化司法领域监督,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法院科技创新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为维护区域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法治保障。执法检查《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我市提升民族事务治理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助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纪委相关工作要求,适时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相关领域监督工作。
12.开展“小切口”动态监督。制定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办法,树牢问题导向、“解题”意识,聚焦市委关心、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灵活开展“一事一议”“小切口”专项监督,扩大人大监督工作覆盖面,提出一批高质量、有参考性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工作参考。
13.持续强化跟踪监督力度。加大对《乌海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落实、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以及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适时组织开展重点难点问题办理“回头看”工作,督促市级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确保意见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14.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全面推行“清单制”工作法,系统梳理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形成“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进展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各项工作精准部署、精细推进、精心落实。全面实施“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工作模式,聚焦全局性、根本性的关键问题和社会普遍关切、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精准提出问题清单,以“钉钉子”精神强化跟踪督办、销号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解决不到位不松手。探索开展“全过程”监督,对监督事项提前介入,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工作部门联系交流,强化工作协调联动,实现由“事后监督”向“全过程监督”转变,提升监督实效。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牢固树立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不断创新代表履职载体、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持续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支持代表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15.强化代表履职培训。制定市人大代表培训计划,针对不同代表群体特点和履职过程中的短板弱项,围绕思想政治、法律政策、专业知识等方面,开展定向式、菜单式精细化培训,适时组织开展赴外培训、市内培训和线上培训班,促进代表更好地适应和胜任新时代人大工作,实现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双提升。
16.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深化巩固“双联系”制度,完善专业代表小组和专工委对口联系机制,组织代表深度参与人大常委会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发挥专业优势,提出意见和建议。修订代表活动小组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代表小组活动的方法和途径,科学确定年度计划,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制定2023年代表小组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月”活动,组织代表深入一线查实情、找问题、解难题,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确保代表小组活动“全年有安排、季度有重点、月月有主题、次次有成果”。聚焦我市“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开展“人大代表助力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专项行动,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发挥行业特点和优势,广泛参与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助力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17.加强代表履职载体和平台建设。制定代表“网格化”履职管理办法,合理划分代表联系群众责任网格,建立代表“网格化”履职管理制度,组织三级人大代表亮身份、进网格,面对面收集民情、反映民意、服务群众。持续加强家站平台建设,把代表“网格化”履职与代表进“家”接待选民和群众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接待选民、收集问题、转交督办、结果反馈工作流程,定期开展“选民接待日”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民情民意分析会”,形成常态化的民情民意收集、办理、反馈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持续推进“智慧人大”建设,打造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拓宽联系人民群众渠道,有效提升代表履职效率和水平。
18.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在全市各区、镇(街道)全面推行票决制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征集、票决、实施、监督工作机制,把民意民声贯穿票决制全过程,让人民群众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参与者、监督者、受益者。
19.强化代表履职监管。修订《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完善代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指导区镇开展好代表述职评议活动,确保代表履职“活动有记录、成效有评价、年终有考核”,充分激发代表履职动能,提高履职实效。
20.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优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流程,继续实行市政府领导领办、常委会领导督办的工作机制,建立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开展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专题督办月”活动和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活动,确保议案建议办理逐件销号、限时办结,推动代表建议实际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实现“双提升”。
21.加强选举和任免工作。修订《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免程序,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制度,依法保障人事任免工作顺利进行。
五、聚焦“四个机关”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人大工作在继承中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水平。
22.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建设目标任务,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深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党建引领“四个机关”建设的意见,梳理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专班推进工作落实,强化工作调度,坚持一体化统筹、项目化推进、目标化管理、绩效化考评,持续在建强政治机关、建好权力机关、建优工作机关、建实代表机关上用力,全面提升“四个机关”建设水平。
2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新要求,以推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目标,健全责任清晰、措施明确、过程监控、结果评价的工作落实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严密组织体系、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制度建设,有效推动“一岗双责”责任压力向纵深传导落实。
24.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巩固拓展“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能力提升年”成果,进一步提升委员会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专业能力水平、群众工作能力、协调落实能力,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法治思维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将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列入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常委会会前学习固定议题,不断提高人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
25.抓好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完善干部培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有针对性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主动为干部压担子、交任务、搭平台,建设一支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
26.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落实“七个摒弃”和“四个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紧盯“三多三少三慢”问题,进一步树牢“一线”意识、交账意识,发扬“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精神,对定下来的事情、谋划好的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全力推动工作提速提标提效。
27.密切上下级人大工作联动。全面加强市、区、镇三级人大工作联动,强化联系指导,进一步完善区镇人大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纵向协同、整体发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履职、特色化创新,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作用,提升全市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附: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计划清单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区人大常委会。
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印发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计划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领导 | 责任人 | 责任部门 | 形象进度和目标要求 |
一、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 |||||
1 | 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坚持一体化统筹、项目化推进、目标化管理、绩效化考评,持续在建强政治机关、建好权力机关、建优工作机关、建实代表机关上用力,全面提升“四个机关”建设水平 | 刘继高 | 左英 | 机关党组 | 3月底前,对“四个机关”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系统梳理,出台年度党建引领“四个机关”建设细化实化的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10月底前,“四个机关”建设年度任务取得阶段性新成效 |
2 |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的重要论述,构建学习研讨、调查研究、成果转化的理论学习闭环流程 | 刘继高 | 左英 | 机关党组 | 3月底前,制定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2023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6月底前,在现有学习制度基础上,完善督学、促学、讲学、考学的成果检验机制,提升学习成效 |
3 |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 刘继高 | 左英 | 机关党组 | 3月底前,对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年度重点任务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任务清单、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持续推动落实 |
4 | 紧扣中心大局谋划推进工作,明确工作思路、找准方法路径,努力把新时代人大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富新意、更有成效 | 冯雪涛 | 常委会各位副主任 | 办公室及各工作委员会 | 3月底前,对市委安排的重点项目包联等全市性重点任务进行梳理,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市委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
5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清晰、措施明确、过程监控、结果评价的工作落实机制,有效推动“一岗双责”责任压力向纵深传导落实 | 刘继高 | 左英 | 机关党组 | 3月底前,对常委会及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制定出台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专班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10月底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分级抽查述职工作 |
6 | 抓好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完善干部培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一支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 | 刘继高 | 左英 | 机关党组 | 结合机关机构改革调整,进一步明确三个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人员管理,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中心高效运转。在4月底前,配齐人员,优化职能职责,完善工作制度。9月底前出台工作人员考核方案,12月底前完成绩效考核工作 |
7 | 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落实“七个摒弃”和“四个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对定下来的事情、谋划好的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推动工作提速提标提效 | 刘继高 | 左英 | 机关党组 | 3月底前,对机关内部运行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列出制度修订方案,10月底前,完成各项制度修订工作,推动机关日常运转更加高效、作风更加务实。 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确保各类问题于10月底前基本整改完成 |
二、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 |||||
1 | 出台《乌海市节约用水条例》 | 白海融 | 刘云兵 | 法工委 | 4月底前完成 |
2 | 出台《乌海市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 白海融 | 刘云兵 | 法工委 | 6月底前完成 |
3 | 制定《乌海市促进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条例》 | 白海融 | 刘云兵 | 法工委 | 8月底前完成 |
4 | 加快推进《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 白海融 | 刘云兵 | 法工委 | 年底前取得阶段成果 |
5 | 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 白海融 | 刘云兵 | 法工委 | 7月底前,完成《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修订工作 |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着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 |||||
1 | 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 白海融 | 刘剑剡 | 内司委 | 6月底前完成 |
2 | 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情况的报告 | 白海融 | 刘剑剡 | 内司委 | 8月底前完成 |
3 | 执法检查《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 白海融 | 刘剑剡 | 内司委 | 10月底前完成 |
4 | 听取审议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 | 王 进 | 刘海军 | 社会建设委 | 4月底前完成 |
5 | 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情况 | 王 进 | 刘海军 | 社会建设委 | 6月底前完成 |
6 | 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 王 进 | 刘海军 | 社会建设委 | 8月底前完成 |
7 | 调研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 | 王 进 | 刘海军 | 社会建设委 | 10月底前完成 |
8 | 听取审议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 魏艾林 | 马金龙 | 财经委 | 4月底前完成 |
9 | 听取“五个大起底”工作情况报告 | 魏艾林 | 马金龙 | 财经委 | 6月底前完成 |
10 | 听取审议“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魏艾林 | 马金龙 | 财经委 | 6月底前完成 |
11 | 听取审议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3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 魏艾林 | 马金龙 | 财经委 | 8月底前完成 |
12 | 调研全市焦化产业重组升级高质量发展情况 | 魏艾林 | 马金龙 | 财经委 | 10月底前完成 |
14 | 听取审议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魏艾林 | 马金龙 | 财经委 | 12月底前完成 |
15 | 强化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运用,逐步健全预算执行、决算等环节的风险提示及综合分析处置功能,拓展全过程监督 | 魏艾林 | 马金龙 | 财经委 | 按照自治区人大财经委要求,完善相关工作流程,持续推进监督 |
16 | 听取审议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 青格乐 | 杨雪峰 | 环资委 | 4月底前完成 |
17 | 听取审议全市水资源管理情况报告 | 青格乐 | 杨雪峰 | 环资委 | 4月底前完成 |
18 | 执法检查《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 青格乐 | 杨雪峰 | 环资委 | 6月底前完成 |
19 | 专题调研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情况 | 青格乐 | 杨雪峰 | 环资委 | 8月底前完成 |
20 | 专题调研全市农业产业发展情况 | 青格乐 | 杨雪峰 | 环资委 | 8月底前完成 |
21 | 执法检查《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围绕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跟踪监督 | 青格乐 | 杨雪峰 | 环资委 | 10月底前完成 |
22 | 调研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 | 宋玥霞 | 于健东 | 教科文卫委 | 4月底前完成 |
23 | 听取审议全市食品药品管理工作的报告 | 宋玥霞 | 于健东 | 教科文卫委 | 6月底前完成 |
24 | 调研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文旅产业发展情况 | 宋玥霞 | 于健东 | 教科文卫委 | 10月底前完成 |
25 | 听取审议教育经费统筹管理使用工作情况报告 | 宋玥霞 | 于健东 | 教科文卫委 | 10月底前完成 |
26 | 开展“小切口”动态监督,扩大人大监督工作覆盖面,提出一批高质量、有参考性的调研报告 | 常委会相关副主任 | 相关委员会主任 | 相关委员会 | 5月底前,制定专项监督工作办法。年底前,选取1至2项工作开展“小切口”监督 |
27 | 加大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 | 常委会相关副主任 | 相关委员会主任 | 相关委员会 | 12月底前完成 |
28 | 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全面推行“清单制”工作法,施“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工作模式,探索开展“全过程”监督 | 常委会相关副主任 | 相关委员会主任 | 相关委员会 | 持续推进 |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 |||||
1 | 强化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适时组织开展赴外培训、市内培训和线上培训 | 刘继高 | 田竹筠 | 选任联委 | 3月底前制定代表培训计划 |
2 | 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深化巩固“双联系”制度,修订代表活动小组管理办法,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制定2023年代表小组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月”活动 | 刘继高 | 田竹筠 | 选任联委 | 2月底前制定代表活动小组管理办法和年度代表小组活动计划,3月起组织代表深入一线查实情、找问题、解难题,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市委、政府提供参考,推动调研成果转化,确保代表小组活动“全年有安排、季度有重点、月月有主题、次次有成果” |
3 | 开展“人大代表助力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专项行动 | 刘继高 | 田竹筠 | 选任联委 | 3月底前出台“人大代表助力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专项行动方案 |
4 | 制定代表代表“网格化”履职管理办法,建立代表“网格化”履职管理制度 | 刘继高 | 田竹筠 | 选任联委 | 3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制度,4月起组织人大代表亮身份、进网格,面对面收集民情、反映民意、服务群众 |
5 | 强化代表之家建设,规范接待选民、收集问题、转交督办、结果反馈工作流程,定期开展“选民接待日”活动和“民情民意分析会” | 刘继高 | 田竹筠 | 选任联委 | 2月底前,出台“民情民意分析会”召开计划,3月下旬起,按季度召开民情民意分析会 6月底前,赴三区对代表之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指导代表之家更好开展工作 |
6 | 持续推进“智慧人大”建设,打造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 | 刘继高 | 田竹筠 | 选任联委 | 8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效 |
7 | 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 刘继高 | 田竹筠 | 选任联委 | 6月底前,赴三区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开展工作 |
8 | 强化代表履职监管,修订《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完善代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开展好代表述职评议活动 | 刘继高 | 田竹筠 | 选任联委 | 5月底前,完成《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10月底前,确保代表考核评价机制基本建设完成,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健全 |
9 | 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优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开展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专题督办月”活动和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活动 | 刘继高 | 田竹筠 | 相关委员会 | 3月底前,制定出台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专题督办月”活动方案 10月,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 |
10 | 加强选举和任免工作,修订《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免程序 | 刘继高 | 田竹筠 | 选任联委 | 10月底前,完成《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修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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