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自治区人大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十一次全委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思路,充分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切实把市委的决策部署,“一府两院”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今年,常委会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6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2项、跟踪监督12项。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围绕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有针对性地选择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监督,助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围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选择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开展监督,全面了解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整体情况,推动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证办理情况的报告。针对群众关心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证办理情况的报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城建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紧紧围绕“代表建议办理推进年”活动的开展,重点了解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促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现新提升。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选任联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为目的,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深化全口径政府预决算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审计查出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制度,推动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5年财政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前四项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后两项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专题询问
(一)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证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此项专题询问工作拟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环资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此项专题询问工作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跟踪监督
(一)对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以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内务司法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执行海勃湾北部生态涵养区保护和管理决定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环资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对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具体工作由相关委员会组织实施。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备案审查力度,重点抓好对市人民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强对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指导,推动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有关工作由法制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七、其他
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以及专项调研工作。有关工作由相关委员会负责。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