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全市科技创新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乌海市人大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2016年将科技创新工作列入监督计划,推动经济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按照监督计划安排,4月18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专项调研我市科技创新工作。调研组先后走访了6家企业院所,通过座谈讨论、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市科技创新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质量。“十二五”期间,我市及海勃湾区分别两次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的荣誉称号,全市企业取得自治区科学技术奖7项,获评自治区科技名牌产品9项,自治区科技名牌企业7家,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但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不高,科技创新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驱动作用不够明显;二是全市科技投入强度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财政经费保障力度仍需加大;三是多数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四是科技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老化现象较为突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匮乏。建议:要切实把科技创新作为全局性和统领性工作,发挥好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组织规划和协调服务作用,不断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制度环境优化。要加强对全市财政科技经费的统一规划和协调,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并通过建立专项科技基金等方式丰富企业融资渠道;要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要改革科技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我市各项人才政策和优惠措施,积极关注和扶持高水平科技人才,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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