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与市政府考察组赴陕西神木县和榆林市 学习考察医保基金运行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5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控制医保基金过快增长,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同时,我市在与医保基金运行密切相关的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效,并于2015年被评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市医保基金尤其是职工医保基金支出运行面临诸多问题,倍受广大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密切关注。对此,8月5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组成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彪、副主任王利春,市政府副市长康文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继高,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和市卫计委、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考察组,在前期以代表小组活动形式对我市医保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赴陕西省榆林市考察学习医保基金运行及公立医院改革情况。

考察组一行走访了神木县人民医院和榆林市第二医院,实地察看了医院有关科室和设备运行管理,特别是神木县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建设等情况,并先后同神木县及榆林市有关部门领导召开座谈会,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医保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神木、榆林与我市相隔很近,产业结构相似,神木县全民医保工作更是全国有名,考察调研组认为神木县、榆林市在医保基金运行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有以下经验值得我市学习:首先,要保证公立医院改革顺利进行,公共财政必须要建立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这是确保公立医院体现公益性的前提和基础;其次,政府在资金投入时,不能“一投了之”,还应建立严格、可量化、便于操作的医疗和医保控费、管理、监督机制,实现资金的高效使用;第三,要落实好公立医院经营自主权,在其内部建立科学合理的人事制度和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只有这样才能顺利推进医疗制度改革,保障医保基金平稳运行。此外,神木县和榆林市在医保基金运行方面虽然全民参保、报销比例高,但由于制度运行前就经过科学的测算,因此,其医保方面投入仍在地方财政可承担范围内,能实现平稳可持续化运行,国务院出台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应当是吸收了神木县全民医保经验和三明市医改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市规范医保基金运行和顺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下一步,我们要结合我市先有矿、后有市的特点,充分借鉴陕西神木、榆林及福建三明等地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相关指导意见,修改完善医保政策,顺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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