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4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18313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的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深刻内涵和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市委一个统领、一个根本要求、两个着力、五区建设发展思路,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开展工作,开启我市人大工作实践新篇章作出新贡献。今年,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审计工作报告7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询问2项、跟踪监督16项。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城市绿化条例》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乌海湖两岸的绿化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我市政府债务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选任联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乌海湖库区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了解乌海湖库区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环资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十三五中期评估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前四项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第五项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第六、七项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妇女在政治、劳动、财产权益保障等方面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实施情况。点检查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等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资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专题询问

(一)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此项专题询问工作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此项专题询问工作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跟踪监督

(一)对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1.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内司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报告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审议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净水厂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环资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乌海市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由环资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对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具体工作由相关委员会组织实施。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重点抓好对市人民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强对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指导,推动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有关工作由法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七、其他

 一)主任会议适时听取我市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主任会议适时听取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以及专项调研工作。有关工作由相关委员会负责。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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