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起草会议有关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稿;印发会议材料;整理会议纪要等。
2、负责起草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编印市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刊》、《乌海人大信息》等。
3、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和办公室及其它文件、资料的印制、收发、传阅、催办、归档、立卷、保管、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和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图书报刊、资料的订阅和管理工作。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考核、奖励、调资晋级、退职、退休、离休的具体事宜;做好本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的纪律检查工作。
5、负责接待、受理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6、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会同选任联工作委员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的视察工作。
7、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财务、固定财产、基建、后勤福利、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联系上下、协调公务接洽、来宾接待工作。
9、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0、完成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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