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4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1、负责自治区人大代表、乌海市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和乌海市人大代表产生的具体组织工作。

2、负责指导各区、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3、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的辞职、罢免、补选和市人大代表的补选,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辞职、罢免、补选等工作。

4、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

5、与有关部门共同承办“一府两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任前考试的具体工作。

6、负责联系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了解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指导组织其开展闭会期间的相关活动。

7、负责做好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意见的整理、转交、催办和答复工作。

8、负责对三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代表选举等工作的联系与指导。

9、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对干部的述职评议和代表评议的组织工作。

10、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人大系统的干部培训和人大代表培训工作。

11、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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