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2日 作者: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311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任继华副主任为组长,科教文卫委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乌海市海勃湾区第八幼儿园、乌达区赵记豆腐厂、海南区拉僧仲街道中蒙俄特色贸易区食品产业园等地了解情况,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市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检查组强调,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同联动、相互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持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和行业“潜规则”,坚决守住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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