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 彪 作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力量,是干部队伍中的“关键少数”。如何做到严以律己,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需终身确立“三种意识”。 一要终身确立武装头脑意识。无论理想信念的坚定,还是纪律规定的执行,关键取决于理论武装的入脑入心。理论武装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也不存在推理和替代,一项教育、一个活动管终身,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定环境的影响,容易出现弱化乃至反弹的可能。只有一辈子、持之以恒的去改造思想,才能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五个必须”。所以,要强化终身武装头脑的意识,一方面运用“他律”手段持续教育,另一方面通过“自律”主动加强学习,用思想指导和规范行动。 二要终身确立标准意识。作为干部,“人民公仆”是终身的角色定位;作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又位高权重、身肩重任,应始终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能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如降低标准要求,不仅无法保持先进性,也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更难引领发展。因此,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慎独慎初慎微慎行,严格践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要求。 三要终身确立责任意识。武装头脑,树立标准,最终要体现在行动上,这是一种责任和追求,应始终践行。尤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头顶的官帽、手握的权力,均来源于人民,承载的使命和责任更为重大,必须终身对党和人民负责。要以邓小平同志讲的“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的公仆情怀,在其位谋其政,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对得起官位、对得起百姓,做实干兴邦、为政清廉的表率,切莫尸位素餐、为官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