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付建国等同志辞去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15日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付建国、张玉林、边海鹏、常青辞去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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