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赴我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 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30日 作者: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6月28日-3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尹国惠一行赴我市就《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海融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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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号排土场、乌海市万企景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炭博物馆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我市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对《条例》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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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指出,我市积极做好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探索出一条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有效途径。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重要要求,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思路,进一步加大地质环境保护力度,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时将充分吸纳我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做法,吸收座谈会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确保法规更好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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