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立法座谈会暨市十届人大法制委2022年第三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作者: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立法座谈会暨市十届人大法制委2022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雪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海融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郭轶杰,市十届人大法制委委员、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人、市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等参加会议。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条例》中的适用范围、绿色矿山建设管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意见建议。会议指出,市委部署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立法,是我市回应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关怀,自觉服从服务于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乌海智慧和力量的切实举措,对于推动矿区环境综合治理,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合力推进《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提高效率,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全力推动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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