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4日 作者: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1月4日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扎实推进法治乌海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围绕自治区党委对“十四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布局,紧扣市委“坚持一个遵循,贯彻一条主线,推进两大任务,实现‘三高’目标”的发展思路,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宣传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服务。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广泛宣传民法典,切实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系统化法治思维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宣传与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乌海建设。认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之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校地合作,引入高校优质理论教学资源,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好新时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提升其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其运用正确法治理念和观点解读社会问题。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区居民、工矿企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积极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等多领域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深化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培育农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守法家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司法保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依法治校,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师生权益保护体系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强网络依法治理,强化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加强对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审查监督,确保这些社会规范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精神。

  五、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与法律服务全过程,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为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将乌兰牧骑的特殊优势与法治有效融合起来,利用乌兰牧骑的形式和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和社会影响力。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和考核评价体系,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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