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监督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依法监督 强化措施

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推进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宪法性制度安排。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进一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代中国特色社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人大工作总体部署。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好落实,先后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的规定>实施意见》《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为我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建立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决策科学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二、规范运作程序,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

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备案审查工作原则,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统一负责,其他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严格报备程序按照程序要求做好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记、送审、交办、转办、存档等工作为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不漏项,随时关注市人民政府常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动态,及时了解会议研究通过的有关事项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在备案审查的范围上作了大幅调整,主要是把涉及公民、法人等权利义务的政府规章、决定、意见、办法以及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都纳入了备案审查的范围,做到“有件必备”。

二是开展全面审查。按照不越权、不抵触、相协调的审查原则,法制工作委员会常委会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文字表述是否严谨、是否有与上位法相抵触等情况做到“有备必审”。

三是完善纠错机制。对通过审查发现有问题的备案件,与制定机关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对不自行纠正的,依法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由法工委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做到“有错必纠”。

三、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个多方衔接联动的工作,涉及部门较多要做好此项工作,需要各职能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

一是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与人民政府、各区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联系制度,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联络员,做到专人负责

二是发挥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征求意见、邀请参与论证等方式,吸收行业人员、人大代表参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把人民群众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结合起来。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扩大社会影响,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既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201512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专门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并配备了专业人员从事备案审查工作,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为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是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从事备案审查工作的同志必须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崇高的政治追求、过硬的政治品格。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备案审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通过对《立法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培训,使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弄清楚什么是规范性文件,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和标准,掌握工作尺度和工作方法。通过对《地方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够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审查能力。

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落实自治区人大的各项要求,切实提高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电子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功能,同时建立人民政府、各区人大常委会的互联互通。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在依法开展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为深化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提高备案审查的质量。四是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备案审查工作涉及面非常广,各个环节都会有各种不同的矛盾和意见要统筹考虑各方面的意见,集中智慧,凝聚共识,依法履职多总结,勤思考,不断在学习实践中锻炼成长,在学习实践中总结提高,切实提升遵循规律、协调沟通、凝聚共识的能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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