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乌海市黄河河道保护和管理条例>的决议》。
《乌海市黄河河道保护和管理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第十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黄河河道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明晰部门职责,加强黄河河道管理,提升河道保护利用效果,护航河道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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