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16﹞ 第4号
乌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5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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