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第五号

    《乌海市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条例》已由乌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61110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612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31日起施行。

 

 

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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