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实践基地
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运行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实践基地实体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切实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示范点,结合《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创新体制机制载体,把基地作为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集散中心”“数据中心”“互动中心”,通过实体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切实提高履职成效,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实践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示范阵地、对外宣传和展示我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重要窗口和平台。
二、工作措施
(一)与代表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基地共建共享
积极与人大代表家(站)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深度融合,做到与人大代表阵地建设有机结合,把人大代表家(站)作为立法联络站、把代表作为立法联络员,实现“一体多能”。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动与人大代表沟通交流,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人大代表也可以将收集整理的群众意见建议反馈给基层立法联系点,及时将人民群众的声音和问题反映到立法机关,让人民群众的智慧直达立法机关,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言站”作用。
(二)将立法会议搬进基地,打造民主议事“会客厅”
不断缩小与基层群众的距离,将原本在会议室召开的法制委会议、立法征求意见会等会议搬进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邀请社区居民参与会议,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参与地方立法,强化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直接有序参与,使群众对立法更有认同感,对基地更有归属感。
(三)强化法治培训宣传,做到立法普法双互动
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法治宣传“助推器”的作用,利用平台优势,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培训、教育、宣传活动,将法治理念、价值、功能和精神传递到社会末梢,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向人民群众介绍地方性法规的立法重点、宣传立法亮点,做好地方性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同时组织法制委委员、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培训,通过法制讲座、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等形式,开展政策理论、法律专业知识、“智慧人大”应用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实行轮流“坐班”制,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
建立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值班制度,实行轮流“坐班”制,固定每月的5日、25日安排一名法制委委员,每月的15日安排法工委一名同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实践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值班(遇休息日顺延至工作日,临时无法前往向法工委请假后可另行调整时间),充分发挥在各自行业领域的优势,倾听群众对立法的意见建议,解答群众疑惑,将“原汁原味”的群众意见转化为“法言法语”,为基层群众和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提供有效的渠道、平台和载体。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定期研究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重要事项,推动解决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具体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联系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
(二)强化服务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应当为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履行工作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包括开展沟通联系,提供立法参考、普法宣传资料,对接法律专业人士资源等,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进行反馈,适时以工作信息等方式反映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情况。
(三)注重宣传总结。加大对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讲好地方立法故事、讲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故事,切实提高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知晓度、认同度、美誉度,将基层立法联系点这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金名片”擦得更亮。
附件
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实践基地
基层立法联系点活动安排
时间安排 | 活动名称 | 人员安排 |
2024年 12月 | 《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宣传活动 | 法工委 |
2025年 1月 | 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石 峰 |
15日:法工委接待日活动 | 崔世峰 | |
2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刘 玉 | |
2025年 2月 | 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刘艳芳 |
17日:法工委接待日活动 | 魏定立 | |
2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张 方 | |
2025年 3月 | 《乌海市河道保护和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座谈会 | 法工委 |
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陈 影 | |
17日:法工委接待日活动 | 姚 慧 | |
2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赵银霞 | |
2025年 4月 | 法制委会议 | 法制委 |
7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胡晓东 | |
15日:法工委接待日活动 | 安柯霖 | |
2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石 峰 | |
2025年 5月 | 6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刘 玉 |
15日:法工委接待日活动 | 崔世峰 | |
26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刘艳芳 | |
2025年 6月 | 《乌海市河道保护和管理条例》 宣传活动 | 法工委 |
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张 方 | |
16日:法工委接待日活动 | 魏定立 | |
2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陈 影 | |
2025年 7月 | 7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赵银霞 |
15日:法工委接待日活动 | 姚 慧 | |
2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胡晓东 | |
2025年 8月 | 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石 峰 |
15日:法工委接待日活动 | 安柯霖 | |
2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刘 玉 | |
2025年 9月 | 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刘艳芳 |
15日:法工委接待日活动 | 崔世峰 | |
2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张 方 | |
2025年 10月 | 9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陈 影 |
15日:法工委接待日活动 | 魏定立 | |
27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赵银霞 | |
2025年 11月 | 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胡晓东 |
17日:法工委接待日活动 | 姚 慧 | |
2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石 峰 | |
2025年 12月 | 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刘 玉 |
15日:法工委接待日活动 | 安柯霖 | |
25日:法制委委员接待日活动 | 刘艳芳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社会工作部,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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